评论:营业执照遗失公告

公  告 因保管不善, 公司(注册号为)遗失营业执照正本一本(编号为)、副本本(编号分别为、) 。现公告声明作废。  公司年  月  日 [更多>>]

网友评论0 条评论)
发表评论

热门评论




Copyright © 2012-2020 南京美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. 保留所有权利。 Powered by 南京食品公司注册

页面耗时0.0390秒, 内存占用1.32 MB, 访问数据库7次

苏ICP备17011334号